香港雙重徵稅安排
香港雙重徵稅安排
雙重徵稅是指由兩個或多個司法管轄區收取指同一項目的收入或利潤的稅。
香港稅收是採取地域來源作原則的,這意味著只有源於香港的收入利潤都會在香港徵稅。這意味著本地香港人若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取得利潤從,在香港大多數情況下是不需要對這些利潤繳稅的。
為了促進外國貿易和在香港的投資。 香港政府與國外和其他稅務管轄區已經簽訂了一些“避免雙重徵稅協定”(“稅收協定”),以避免香港居民和投資者雙重徵稅。 以下是這些與香港簽署避免雙重徵稅協定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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